特许经营行业
2017年10月5日 上海特许经营律师
特许经营行业
规约精神
一、遵纪守法,规范经营;
二、平等签约,互惠互利;
三、追求长效,不贪短利;
四、诚信履约,携手共进。
共同承诺
一、严格遵守从事特许经营的法定准入要求;
二、拟授权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体系皆已有效注册,并享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
三、从事特许经营须有一定数量直营店为前提;
四、真实、全面地依据法定要求披露企业信息;
五、广告宣传均以企业经营情况等事实为依据;
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被特许人以书面形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七、有效提供各类培训、经营指导及各种后续支持,充分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八、不从事非法传销、变相推销或强制出售商品;
九、追求企业的长远发展,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与被特许人共同发展特许经营事业;
十、遵守行业规约,诚实守信,不断提高经营水平。
特注:上海特许经营行业规约解释和修订权属上海连锁商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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