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集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加盟风险

利用商品包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表现及其负面作用

2015年7月10日  上海特许经营律师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高度市场化与商品化的发达商品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上的商品交换活动,充满着激烈的竞争。作为依附于商品实体之上的商品包装(商品的外衣),由于存在着表与里、形式与内容既可以相一致,又可以相互对立的二重性关系,所以,当商品包装与内在的被包装实体达到真实性的和谐统一时,可以在正当的市场竞争中发挥出其促进商品销售的积极作用;反之,当商品包装与内在的被包装实体是一种“金鲸其外,败絮其中”的虚假性统一时,则又可以在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中发挥出其“欺骗消费者”的消极作用。下面,本文想联系实际谈谈利用商品包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表现及所起的负面作用。

  利用商品包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表现

  何谓正当的市场竞争与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这是从其是否合乎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角度来进行划分并说明的。正当的市场竞争是指参与市场竞争的生产经营者是以遵守法律、遵守商业道德为前提,以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改进包装、改进服务等为手段来谋取市场竞争的胜利和效果的。正当的市场竞争受到法律的保护。不正当的市场竞争,则是指参与市场竞争的生产经营者是以违反法律、政策以及商业道德为前提,采用欺骗和与商业交往格格不入的手段来参与市场竞争和牟取非法利益的。不正当竞争是国家法律禁止的行为。

  商品包装是与待售的商品本体一起作为用于市场交换的客体而存在的。利用包装参与市场竞争,是市场竞争的一种常用手段。根据1993年9月2日我国第八届全人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我以为,利用商品包装作为手段进行不正当的市场竞争,其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类别16种子形式。

  第一,假冒行为。指采取假冒商标,伪造、冒用标志;擅自使用他人或商品名称,借以损害竞争对手。属于这一类的子形式有:①利用包装作为外在形式,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②在同一商品或同类商品上利用包装使用易与他人注册商标、装潢相混淆的商标与装潢;③生产经销假冒他人专利的商品;④生产经销使用虚假产地标记的商品;⑤生产经销假冒其他企业名称或代号条码的商品;⑥伪造或冒用优质产品、认证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⑦将他人产品直接或经包装改换冒充自己的产品销售;⑧将旧商品改换包装直接或经改造冒充新商品销售;⑨将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生产的次产品经重新包装卓越充合格产品销售;⑩将过期失效或腐败变质的商品经重新包装冒充合格商品销售;使用虚假文字说明,将指标不符的商品卓越充符合指标的商品;加大包装内部的空闲容积,填充纸板及其他材料,微不足道少商品数量、欺骗消费者等。

  第二,虚假广告。违反广告的真实性原则,利用包装装潢作用虚假性宣传。属于这一类的子形式有:①利用包装的文字说明夸大对商品的盗用、性质及质量的宣传,谎编企业情况或夸大对企业情况的宣传;②广告内容不清晰、不明白,或故意含糊其辞,使消费者对商品价格、生产企业的规模、信誉产生误解,受骗上当等。

  第三,诋毁行为。诋毁市场竞争对手的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商品包装的诋毁行为有两种子形式。①用包装广告及其他形式贬低同类商品;②用包装或其他广告形式损害竞争对手的企业、商品或工商业活动的信誉等。 总之,商品包装可以被利用来作为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我们反对不正当的市场竞争,就要采取法律措施,严格规范参与市场活动的各个经济主体的商品包装行为。我国应尽快出台《商品包装法》,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补充,以维护市场上的商品包装秩序,促进市场竞争的正当开展。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负页作用

  我们反对利用商品包装进行不正当的市场竞争,是因为和正当的市场竞争相反,不正当的市场竞争严重影响市场经济运行正常秩序的建立,毒化市场运行环境和气氛,更严重地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影响和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着极大的负面作用;

  首先,不正当竞争影响和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古典政治经济学派代表人物亚当·斯密曾指出,各经济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实现自己利益的同时,由于“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同时会带来整个社会经济的增长。于是,他积极主张开展市场上的自由竞争。但是,斯密却忽视了不正当竞争的负面影响,忽视了不正当竞争影响社会生产发展的事实。不正当竞争者们把驱利活动,放在制假销售假上。制假不利于科技进步,不利于生产发展,还会降低社会对某些商品的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需求减少,必然影响生产的发展。

  其次,不正当竞争,导致市场上交易成本增加,经济运行效益降低。市场交易是要付出一定成本的。正当竞争则付出的交易成本少,成本减少,则效益增加。反之,不正当竞争,则会导致付出的交易成本上升,交易成本上升则会使市场上的经济主本的效益降低。为什么不正当竞争会导致交易成本上升呢?这主要是由两方的因素造成的。从卖方来看,面对一个无序的假冒伪劣产品充斥的市场,他们必须在产品的包装方面十分注意防止劣质产品假卓越自己的产品,办法之一就是增加制造防伪标志的费用。从买方来看,则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如了解商家的经营作风,了解产地,小心谨慎地挑选,分析包装,判断真伪,这些,都会增加买者的精神紧张和心理疲劳,或者买者为了避免上当,就干脆离开市场,使得市场交易障碍增加,这都会造成市场运行成本增大,市场运行效益下降。

  第三,不正当竞争造成社会资源严重浪费和损失。制造假卓越伪劣商品,同样要投入人力、物力资源,而把这些资源投入进去,生产出来的产品或者是不合格的产品,或者是虎假使用价值,或者是有害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产品(假酒、假药、假食品等多次酿成大宗人身伤亡的惨祸)。生产这些产品的资源耗费,都只有是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和社会财富的一种净损失。

  第四,不正当竞争特别是市场期诈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我国把3月15日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日。不正当竞争中的市场期诈,必然违背等价交换原则,使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我们曾从市场投诉中得知,一家生产经营墨鱼的“公司”,用一个非常精美的礼品包装盒,盛装着仅有两三个墨鱼,量为二两(开窗展露)。除这二两墨鱼外,而在偌大一个窨的盒内则全部填充马粪纸板,共重八两。这则投诉反映了消费者受到的经济损失率高达80%。消费者的权利,还包括知道权。而市场欺诈,恰恰掩饰商品的真实情况,这就损害了消费者的知道权。此外,消费者保护法把保护消费者的生存权作为权益保护的基点,而市场上销售的假卓越伪劣产品还给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带来了许多问题。我国每年由假药、假酒、劣质电器、劣质食品等造成的消费者伤残、死亡的事例为数不少。

  综上所述,以不正当的商品包装为手段所进行的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负面作用很大。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明确了利用商品包装进行不正当市场竞争的种种表现及其多方面的负面作用。我们要坚决反对扭曲商品包装功能的非法包装行为。

  我国的《商品包装法》虽然尚未出台。但我国1982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应该说,这诸多法律的颁布,对于杜绝非法包装、遏制市场欺诈、保护消费者权益,已经是“有法可依”了。然而,为什么我国的市场秩序还比较混乱,假卓越伪省产品还严重充斥市场呢?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不外乎是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权力腐败没有得到根本性遏制,有“造假之人,必有容假之官”(《康熙微服私访记》语)。执法部门不认真执法,搞地方保护主义。二是生产经营者缺乏遵守市场的自觉性,如法制观念差、守法不自觉,处理不好守法与牟利的关系等等。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运营环境,保护和推动市场竞争的正当开展,应该明确行政管者与生产经营者两方面各自的市场责任。一方面,各级政府要依法行政,要切实担负起反不正当竞争的社会责任。我们的政府是维护人民利益的政府,纵容、袒护非法包装及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是对人民的犯罪,是为党纪国法所不容的。用纵容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来“繁荣”地方经济更是目光短浅的行为,一个地方不能靠搞市场欺诈来发展。相反,只有根绝市场欺诈,领先科技开发和科技创新,不断发展名、优、特、新产品,才能促进地方经济长期的稳定发展。另一方面,生产经营者要依法经营,担当其正当参与市场竞争的责任。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要知法守法,要遏制对非法利益的追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始终对消费者负责。要懂得:用市场欺诈的办法及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虽可以谋一时之利,但对消费者和社会却构成了危害,其结果必然是“以损人开始以害己告终”。

  我们提介开展正当的市场竞争反对不正当的市场竞争。


文章来源:上海特许经营律师
律师:翟敏[上海]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shtxjyls.com/news/view.asp?id=822654507334 [复制链接]

在线留言

验证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