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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禁止企业滥用权力 排除限制竞争

2014年7月9日  上海特许经营律师


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今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反垄断法禁止滥用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不但不影响企业做大做强,而且还会通过企业的合法竞争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尚明表示,《反垄断法》颁布的时候有很多人有这方面的想法,什么叫垄断呢?垄断就是大,反垄断就是反大,由此就推断《反垄断法》就是反对企业做大做强。这种看法说轻了是偏见,说重了是一种错误观点。实际上《反垄断法》不但不影响企业做大做强,而且还会通过企业的合法竞争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第一《反垄断法》不反对也不禁止企业合法取得市场支配地位,而是反对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一种行为,有了市场支配地位,你又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影响竞争,反对这种行为而不反对市场结构本身,你有市场支配地位甚至一家独大,《反垄断法》是不干预的。


二是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为什么进行企业并购呢?企业并购之后肯定会做大,在这方面《反垄断法》也有很多规定,因为在这里《反垄断法》提到要有利于国内企业通过依法兼并做大做强,发展规模经济提高产业集中度,同时《反垄断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虽然《反垄断法》大家认识不太深刻,但是《反垄断法》允许你依法扩大规模。


三是《反垄断法》允许企业之间达成协议。《反垄断法》对中小企业者为提高竞争效率而达成的某些协议原则上不进行干预,《反垄断法》同时还规定很多情况下是可以获得豁免的,同时也鼓励了中小企业可以做大做强。


四是《反垄断法》通过禁止滥用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这样就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全国开放有序统一竞争的市场体系,在这个体系下企业可以通过公平竞争做大做强。


尚明说,我刚才介绍到通过鼓励企业依法集中,通过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通过对企业垄断协议的规制,另外还有很多的豁免条件,同时禁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因此企业在依法的范围内在市场上肯定会做大做强。


文章来源:上海特许经营律师
律师:翟敏[上海]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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