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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瑞士居首

2014年3月14日  上海特许经营律师
  欧洲工商管理学院(insead)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11年6月30日公布《2011年全球创新指数(gii)》报告,瑞士从2010年的第4位跃居至首位,瑞典和新加坡的创新指数分别列第2和第3位。中国香港特区居第4位。中国从2010年的第43位升至第29位,是全球创新指数排名前30个国家和地区中唯一的发展中国家,在金砖五国中排首位,同时亦是自该年度报告于2007年首次出台以来第一次进入前30位。
  研究人员通过划归为五个输入量和两个输出量的80项衡量指标对125个国家/地区的创新现状进行了比较。其中五个输入指标为:1.制度:政治环境、管理环境和商业环境等;2. 人力资本和研究:教育和研发等;3. 基础设施:信息/通信技术、能源和一般性基础设备等;4.市场完善度:信贷、投资和贸易竞争等;5. 商业完善度:知识型工人、创新链和知识吸收等。两个输出指标为:1. 科学输出:知识创新、知识影响和知识扩散等; 2. 创新输出:无形资产创造力以及创造性产品和服务等。
  该研究结果显示,创新指标位居前10位的国家/地区分别为:瑞士、瑞典、新加坡、中国香港、芬兰、丹麦、美国、加拿大、荷兰和英国。其中欧洲国家占据6席,来自亚洲和北美洲的国家/地区各2个。不同区域的创新指数排名如下:
  ——北欧经济体显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除瑞典、芬兰、丹麦跻身前10名外,冰岛和挪威分列第11和第18位。在欧盟国家中,除荷兰和英国居前10位外,德国(12位)、爱尔兰(13位)、卢森堡(17位)和奥地利(19位)亦列入前20位;
  ——以色列(14位)、卡塔尔(26位)和毛里求斯(53位)分别居中东、北非和亚撒哈拉非洲国家创新指标首位;
  ——智利(38位)、哥斯达黎加(45位)和巴西(47位)居拉美国家创新指标前列;
  ——印度以第62位居南亚经济体创新指数首位,其后为斯里兰卡(82位) 、孟加拉国(97位)和巴基斯坦(105位);
  ——在东亚和沿太平洋国家/地区中,除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特区跻身前10位外,另有5个国家列入前30位:新西兰(15位) 、韩国(16位) 、日本(20位) 、澳大利亚(21位)和中国(29位);
  ——加纳以第70位列低收入经济体国家之首。
  业内人士表示,该研究报告旨在反映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的创新多样性,因此衡量指数并未局限于专利数量、出版物和研发投入方面。随着经济危机影响的逐步消退,全球创新活动已明显向发展中国家/地区倾移,因其不仅是经济蓬勃发展的潜在市场,亦是节俭式创新(frugal innovations)活动的热点地区。因此,对创新活动重心转移状况予以衡量,对明确未来的行动方向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相关人士认为,全球创新指数已成为鼓励政策制订者、企业领导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公私对话的颇具价值的基准工具。(任晓玲)


文章来源:上海特许经营律师
律师:翟敏[上海]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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