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中转租纠纷
2018年5月23日 上海特许经营律师
商铺租赁合同中转租纠纷
(2006)闵民二(商)初字第**8号
案件事实:
2006年4月甲委托张某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办理租赁有关事宜。
调查经过:
接受甲方委托后律师到工商登记处查电子及内档信息;到商铺了解使用情况;并了解了整个转租的过程。经过调查确定了案件事实,并将有关调查证据向审理机关提供。
审理结果:
审理过程中乙方认可是其将房屋锁住,但愿意打开;法院认为对方的行为有过错,在此前提下双方进行调解,甲按照原租价向乙直接租赁商铺;乙给甲一定的免租期作为补偿。
办案心得:
租赁合同的履行中,承租方应当审核出租方的资格。最好直接向所有权人租赁,否则风险很大;转租时一定要得到房东的书面认可。
(承办人:上海维正平律师刘敏青咨询电话:1312251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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