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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2018年5月1日  上海特许经营律师

原标题: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湖南日报9月28日讯在9月27日召开的全省公用企业专项整治情况通报会上,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长沙交通集团就公司主动纠正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进行了发言。发言透露,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对《工商用户供气协议》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对之前收缴的预付气费进行清退;长沙交通集团决定从9月份开始将每张公交异形卡下调6元钱。

“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之前制定的《工商用户供气协议》规定,工商用户须交纳预付气费。” 省工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王清华告诉

据了解,在预付气费清退及整改前,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已累计收取工商用户预付气费约1.8亿元,目前已清退1.3亿元。

长沙公交异形卡是长沙交通集团推出的一种个性公交IC卡,外形多样,使用方便,但不少市民反映该卡收费偏高。在全省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中,长沙交通集团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行动,规范了合作单位的经营行为,并决定从2016年9月份开始降低公交异形卡的销售价格,每张卡下调6元钱。


文章来源:上海特许经营律师
律师:翟敏[上海]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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