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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党委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吴邦国委员长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2016年3月21日  上海特许经营律师
近日,市司法局党委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吴邦国委员长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军营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桂晓民、魏玉琦、刘建华分别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作了交流发言。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吴军营指出,吴邦国委员长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全面总结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深入分析、明确提出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更好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司法行政法制工作。一要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来之不易,意义重大深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涵盖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领导亿万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取得的重大成果,使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二要深刻理解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弥足珍贵,法治实践任重道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中国国情出发,郑重表明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党积累了很多珍贵的经验,其中最重要的五条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实现了有法可依之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更为突出和紧迫,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尤其注重把这些珍贵经验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工作。三要继续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作为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作为“法律六进”活动的重要内容。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积极呼应形势需求,结合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领域的法制宣传工作。四要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建设工作。目前,要根据《律师法》、《公证法》、《监狱法》、《禁毒法》、《人民调解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等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执法规范性文件及工作制度的细化、修改、废止和制定工作,努力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在法制建设工作中,要注重结合实践,与正在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严守纪律、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监所管理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等工作结合起来,用法律法规武装司法行政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执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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