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保护品种泄密的法律责任
2015年6月17日 上海特许经营律师
负有保密责任的有关部门、企业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必要的保密制度。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泄密的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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