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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知识产权达到共赢

2014年1月22日  上海特许经营律师

  本报讯 (记者/陈球 通讯员/范贞)超过一半的知识产权案件通过法官调解达成协议以后结案或撤诉。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全省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数量呈迅猛增长的情况下,大力加强调解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消除矛盾取得共嬴。

  司法统计显示,2007年广东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3122件,审结3104件,同比分别增长了18.26%和11.78 %,通过调解结案或撤诉的达到1627件,调撤率52.42%。其中深圳、江门、中山等中院的调撤率超过60%。今年1至9月份,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案件已超过去年全年达3324件,同比增长43.3%,调撤率为64.81%。

  随着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反垄断法》的实施,知识产权再审案件的审查和垄断纠纷案件的增加将使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更加繁重。今年6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明确提出,广东要实现从知识产权大省到知识产权强省的新跨越。

  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法院要从三方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一是审判中加大对发明专利等核心技术、自主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创新热情、提高全省发明专利和核心技术的数量和质量;有效打击侵犯商标权等非法行为,制止仿冒等非诚信行为,为知名品牌的培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强著作权的司法保护,促进文化产业结构的升级。二是优先调解,注重知识产权审判的社会效果,力争案件调撤率在3年内提高到55%以上,并通过将侵权转化为权利转让、许可等途径,促进先进技术、文化的传播。三是加大改革力度,继续探索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的知识产权审判模式,使审判资源的配置更趋合理,更好地发挥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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